2025年07月22日 來源:中國醫藥報 記者 郭婷
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布《2025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及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啟動2025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基本目錄)及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以下簡稱商保創新藥目錄)調整工作。《工作方案》釋放出“真支持創新、支持真創新、支持差異化創新”的強烈信號,最大亮點當屬將制定第一版商保創新藥目錄,為高值創新藥支付提供新通道。
商保創新藥目錄是業界關注的焦點。根據《工作方案》,2025年將制定第一版商保創新藥目錄,主要聚焦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大、患者獲益顯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暫時無法納入基本目錄的藥品。在5年內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或治療罕見病的獨家藥品可以申報。
數據顯示,自2020年以來,截至今年上半年,共有210余個創新藥獲批上市。其中,有部分創新藥上市多年,但因價格較高無法進入“保基本”的基本目錄。例如,備受關注的CAR-T細胞治療產品阿基侖賽注射液、瑞基奧侖賽注射液,ADC藥物注射用德曲妥珠單抗等產品因價格高昂,多次沖刺基本目錄未果。商保創新藥目錄為這類高值創新藥提供了一個新通道。
與基本目錄價格談判不同,商保創新藥目錄通過協商確定價格,商保專家對藥品是否能夠進入商保創新藥目錄以及是否能夠進行價格協商具有重要決策權。根據《工作方案》,在價格談判/協商階段(2025年9月—10月),組織企業進行現場價格協商,協商成功的藥品納入商保創新藥目錄,并簽署協議;經專家評審建議既可以調入基本目錄也可以調入商保創新藥目錄的藥品,應先開展基本目錄談判,談判失敗的進入價格協商環節。
進入商保創新藥目錄的藥品能享受哪些政策支持?國家醫保局表示,將探索優化調整支付管理政策,對于商保創新藥目錄內藥品給予“三除外”支持,即可不計入基本醫保自費率指標,不納入集采中選可替代品種監測的范圍,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保障范圍內的創新藥應用病例可不納入按病種付費范圍,經審核評議程序后支付。
針對2025年國家醫保基本目錄調整,《工作方案》顯示,將繼續向罕見病、兒童用藥傾斜。目錄外新通用名藥品、新適應證藥品的申報仍以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劃定界線,但納入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或罕見病治療藥品,僅需滿足在2025年6月30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即可。此外,堅持調進調出并重,建立目錄內藥品配備情況監測機制,對于臨床價值不高且可被其他品種替代、長期未生產使用、無法保障有效供應的藥品,重點考慮調出基本目錄。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方案》還明確提出,在5年內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或治療罕見病的獨家藥品,可以單獨申報商保創新藥目錄或同時申報商保創新藥目錄、基本目錄。